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申报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等8项政策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等政策精神,现将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2021年首次入选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三、办理材料
四、申报要求
联系人: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开展2021年东湖高新区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1年东湖高新区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1.申报条件
(1)工商、纳税、统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的规上工业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在东湖高新区实施建设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
(3)除质保金之外的二级节点建设费用已付清,项目已完工。
(4)二级节点接入企业不低于200家,注册量不低于1.5亿,日均解析量不低于60万。
2.奖补标准
鼓励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建设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对取得良好应用效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的二级节点,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二、项目申报资料
1.专项补贴申请书。
2.支出明细表及相应的合同(和信通院或其指定的代理商签订的二级节点建设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实物照片等复印件。
3.企业节点和标识解析注册量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5.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
6.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2021年东湖高新区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企业于2022年1月14日(周五)下午17:30前向我局提交《2021年东湖高新区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盖公章及骑缝章)、电子版一份(加盖公章pdf版)。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琳67886133、2673888187@qq.com
附件:2021年东湖高新区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开展2021年东湖高新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1年东湖高新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一)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获批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2021年获评湖北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2021年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2.奖补标准
对于总部在东湖高新区的获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于获评湖北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APP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21年入选湖北省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2021年获评全国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2.奖补标准
对入选省级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的,每个给予10万元奖补;获评全国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三)促进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21年获批湖北省上云标杆。
2.奖补标准
对获评省级上云标杆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二、项目申报资料
1.专项补贴申请书
2.获评获批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
5.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2021年东湖高新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于2022年1月12日(周三)下午17:30前向我局提交《2021年东湖高新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盖公章及骑缝章)、电子版一份(加盖公章pdf版)。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琳67886133、2673888187@qq.com
附件:2021年东湖高新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支持企业参加知名展会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的相关精神,对企业参加知名展会予以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对高新区内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参加获UFI认证的国内外知名展会进行产品推广的予以补贴。已获得 “光谷制造2025”境外参展补贴2020年度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补贴内容及标准
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和搭建费的50%予以补贴,单个参展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参展补贴申请表(盖公章,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展位合同、发票、付款回执;搭建合同、发票、付款回执(交复印件,验原件)。
(3)所参加的展会获UFI认证证明。
(4)展会简介;企业展示内容简介;展位现场照片(展位全貌,必须要有展会标志、公司名称及摊位号)。
(5)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6)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7)企业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准备好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并将盖章版一式两份于2022年1月21日前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企服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室),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内容要求与纸质版一致)同步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请按时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 丹 65563308 李国伟 65563309
附件1:参展补贴申请表
附件2:承诺函
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工业企业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园区办、相关企业:
为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鼓励工业企业间协作配套,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及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鼓励工业企业协作配套专项资金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2、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和发票时间为准),采购无资产关联关系的区内工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零部件。
3、采购双方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申报时均无资产关联关系。
备注:“工业企业”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属于工业行业的企业。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企业属于工业企业。区内工业企业指工商注册关系、税收关系、统计关系三者均在东湖高新区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采购方按采购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高于企业上一年度对区财政贡献部分,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含企业所在园区办意见并盖章)。
2、采购双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方验原件)。
3、申报年度内所采购区内产品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供货企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采购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和发票号码)。
4、采购合同和申报年度内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5、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6、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7、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供应商行业类型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12日前,填写问卷
https://www.wenjuan.com/s/IrqInew/,报送2020年度采购区内企业产品的供应商名单,经统计局反馈为区内工业企业的供应商,符合政策申报要求。
2、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2年2月18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园区办。
3、园区审查。各园区办对申报的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验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于2月25日前报企服局(管委会7号楼7011室)汇总。
4、专项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审计,重点审查企业申报资料的完备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提出拟奖励计划。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上报拟奖励计划并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
6、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拨付资金。
五、联系人
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1、工业企业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请表
2、采购东湖高新区工业企业产品清单
3、园区办汇总表
4、企业承诺函(模板)
注:附件1、2、4由企业填写;附件3由园区办填写。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申报2021年度优质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区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等政策精神,现将2021年度优质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区级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依据《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2021年首次获得财政部工信部批复“支持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2021年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政策有效期内逐级认定的基地和平台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
2.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评或复核通过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或示范基地。
3. 申报首次获得财政部、工信部支持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的,要求从未在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申领过该项奖励。
4.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理材料
1. 《东湖高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申报表》。
2. 获评证明材料。
3.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5.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相应材料按照各项目“办理材料”中的装订顺序胶装纸质材料一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2年1月28日前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7018),盖章扫描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申报书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申报2021年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对2020年二季度至2021年一季度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 2020年二季度至2021年一季度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库(首次的定义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且从未在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申领过工业“小进规”、服务业“小进规”、商贸业“小进限”专项资金奖励)。
3.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理材料
1. 《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2. 关于拨付2021年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5.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相应材料按照各项目“办理材料”中的装订顺序胶装纸质材料一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2年1月28日前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7018),盖章扫描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书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申报2020年度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区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一、政策内容
对2020年度获得IF国际设计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他奖项、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获得相应奖项或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认定。
3.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理材料
1. 《东湖高新区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获奖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4. 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 获奖人员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7.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注: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不涉及个人的项目,可不提供第4和第5两项材料。
四、申报要求
相应材料按照各项目“办理材料”中的装订顺序胶装纸质材料一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2年1月28日前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7018),盖章扫描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2020年度东湖高新区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专项资金申报书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